2016年11月6日 星期日

2016/11/6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(Luke20:27-38)

路加福音20:27-38
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,有幾個前來問耶穌說:「師傅,梅瑟給我們寫道: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了,撇下妻子而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子,沒有子嗣就死了。第二個,及第三個都娶過她為妻子。七個人都是如此: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末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一個的妻子?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但那堪得來世,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,也不嫁;甚至他們也不能再死,因為他們相似天使;他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天主之子。至論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:他稱上主為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。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: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。」
加下7:1-2,9-14;詠17;得後2:16-3: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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