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月17日 星期日

2016/1/17常年期第二主日(John2:1-12)

若望福音2:1-12
第三天,在加里肋亞加納有婚宴,耶穌的母親在那裡;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婚宴。酒缺了,耶穌的母親向他說:「他們沒有酒了。」耶穌回答說:「女人,這於我和你有什麼關係?我的時刻尚未來到。」他的母親給僕役說:「他無論吩咐你們什麼,你們就作什麼。」那裡放著六口石缸,是為猶太人的取潔禮用的;每口可容納兩三桶水。耶穌向僕役說:「你們把缸灌滿水罷!」他們就灌滿了,直到缸口。然後,耶穌給他們說:「現在你們舀出來,送給司席!」他們便送去了。司席一嘗已變成酒的水──並不知是從那裡來的,舀水的僕役卻知道──司席便叫了新郎來,向他說:「人人都先擺上好酒,當客人都喝夠了,纔擺上次等的;你卻把好酒保留到現在。」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,是在加里肋亞加納行的;他顯示了自己的光榮,他的門徒就信從了他。此後他和他的母親、弟兄及門徒下到葛法翁,在那裡住了不多幾天。
讀經:依62:1-5;詠96;格前12:4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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