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10:25-37
有一個法學士起來,試探耶穌說:「師傅,我應當做什麼,纔能獲得永生?」耶穌對他說:「法律上記載了什麼?你是怎樣讀的?」他答說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」耶穌向他說:「你答應得對。你這樣做,必得生活。」但是,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,又對耶穌說:「畢竟誰是我的近人?」耶穌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,到耶里哥去,遭遇了強盜;他們剝去他的衣服,並加以擊傷,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。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,看了看他,便從旁邊走過去。又有一個肋未人,也是一樣;他到了他那裡,看了看,也從旁邊走過去。」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,路過他那裡,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,遂上前,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,包紮好了,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把他帶到客店裡,小心照料他。第二天,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:請你小心看護他!不論餘外花費多少,等我回來時,必要補還你。你以為這三個人中,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?」那人答說:「是憐憫他的那人。」耶穌遂給他說:「你去,也照樣做罷!」
讀經:納2:1-11;納2:3-5,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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