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13日 星期一

2015/7/13 (Matthew10:34-11:1)

瑪竇福音10:34-11:1
你們不要以為我來,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;我來不是為帶平安,而是帶刀劍,因為我來,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,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,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;所以,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獲得性命。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。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為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賞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的賞報。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,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。耶穌囑咐完了他的十二門徒,就從那裡走了,為在他們的城裡施教宣講。
讀經:出1:8-14,22;詠1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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