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4日 星期一

2015/5/4 (John14:21-26)

若望福音14:21-26
但是,他們為了我名字的緣故,要向你們作這一切,因為他們不認識那派遣我來的。假使我沒有來,沒有教訓他們,他們就沒有罪;但現在他們對自己的罪,是無可推諉的。恨我的,也恨我的父。假使我在他們中,沒有做過其他任何人從未做過的事業,他們便沒有罪;然而,現在他們看見了,卻仍恨了我和我父。但這是為應驗他們法律上所記載的話:『他們無故地惱恨了我。』當護慰者,就是我從父那裡給你們派遣的,那發於父的真理之神來到時,他必要為我作證;
讀經:宗14:6-18;詠1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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