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26日 星期日

2015/4/26 復活期第四主日(John10:11-18)

若望福音10:11-18
我是善牧:善牧為羊捨掉自己的性命。傭工,因不是牧人,羊也不是他自己的,一看見狼來,便棄羊逃跑──狼就抓住羊,把羊趕散了,因為他是傭工,對羊漠不關心。我是善牧,我認識我的羊,我的羊也認識我,正如父認識我,我也認識父一樣;我並且為羊捨掉我的性命。我還有別的羊,還不屬於這一棧,我也該把他們引來,他們要聽我的聲音,這樣,將只有一個羊群,一個牧人。父愛我,因為我捨掉我的性命,為再取回它來: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,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;我有權捨掉它,我也有權再取回它來:這是由我父所接受的命令。」
讀經:宗4:8-12;詠118;若壹3:1-2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