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19日 星期日

2015/4/19 復活期第三主日(Luke24:35-48)

路加福音24:35-48
二人就把在路上的事,及在分餅時,他們怎樣認出了耶穌,述說了一遍。他們正談論這些事的時候,耶穌立在他們中間,向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眾人害怕起來,想是見了鬼神。
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恐惶?為什麼心裡起了疑慮?你們看看我的手,我的腳,分明是我自己。你們摸摸我,應該知道:鬼神是沒有肉軀和骨頭的,如同你們看我,卻是有的。」說了這話,就把手和腳伸給他們看。他們由於歡喜,還是不敢信,只是驚訝;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?」他們便給了他一片烤魚。他就接過來,當他們面前吃了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,就對你們說過這話:諸凡梅瑟法律、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驗。」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,叫他們理解經書;又向他們說:「經上曾這樣記載:默西亞必須受苦,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;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,因他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之赦。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
讀經:宗3:13-15,17-19;詠4;若壹2:1-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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