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

2014/10/18 (Luke12:8-12)

路加福音12:8-12
我告訴你們:凡在人前承認我的,人子將來也要在天主的使者前承認他;在人前否認我的,將來在天主的使者前也要被否認。凡出言干犯人子的,尚可獲得赦免;但是,褻瀆聖神的人,決不能獲得赦免。當人押送你們到會堂,到官長及有權柄的人面前時,你們不要思慮怎樣申辯,或說什麼話,因為在那個時刻,聖神必要教給你們應說的話。」
讀經:弗1:15-23;詠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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