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31日 星期日

2014/8/31 常年期第廿二主日 (Matthew16:21-27)

瑪竇福音16:21-27
從那時起,耶穌就開紿向門徒說明: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要由長老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,並將被殺,但第三天要復活。伯多祿便拉耶穌到一邊,諫責他說:「主,千萬不可!這事絕不會臨到你身上!」耶穌轉身對伯多祿說:「撒殫,退到我後面去!你是我的絆腳石,因為你所體會的,不是天主的事,而是人的事。」於是,耶穌對門徒說:「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,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但誰若為我的原故,喪失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,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,為他有什麼益處?或者,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?因為將來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,那時,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。
讀經:耶20:7-9;詠63;羅12:1-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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