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7日 星期三

2012/3/7 (Matthew20:17-28)

瑪竇福音廿17-28

耶穌上耶路撒冷去,暗暗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,在路上對他們說:「看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人子要被交於司祭和經師,他們要定他的死罪;並且要把他交給外邦人戲弄、鞭打、釘死;但第三天,他要復活。」那時,載伯德兒子的母親,同自己的兒子前來,叩拜耶穌,請求衪一件事。耶穌對她說:「妳要什麼?」她回答說:「你叫我的這兩個兒子,在你王國內,一個坐在你的右邊,一個坐在你的左邊。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,你們能飲我將要飲的爵嗎?」他們說:「我們能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的爵你們固然要飲,但坐在右邊或左邊,不是我可以給的,而是我父給誰預備了,就給誰。」那十個聽了,就惱怒他們兩兄弟。耶穌叫過他們來說:「你們知道:外邦人有首長主宰他們,有大臣管轄他們。在你們中間卻不可這樣,誰若願意在你們中成為大的,就當作你們的僕役;誰若願意在你們中為首,就當作你們的奴僕。就如人子來不是受服事,而是服事人,並交出自己的生命,為大眾作贖價。」

讀經:耶18:18-20;詠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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