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3月11日 星期日

2012/3/11 四旬期第三主日 (John2:13-25)

若望福音二13-25

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,耶穌便上了耶路撒冷。在殿院裏,衪發現了賣牛、羊、鴿子的,和坐在錢莊上兌換銀錢的人,就用繩索做了一條鞭子,把眾人連羊帶牛,從殿院都趕出去,傾倒了換錢者的銀錢,推翻了他們的桌子;給賣鴿子的人說:「把這些東西從這裏拿出去,不要使我父的殿宇成為商場。」衪的門徒就想起了經上記載的:『我對你殿宇所懷的熱忱,把我耗盡。』的話。猶太人便追問衪說:「你給我們顯什麼神跡,證明你有權柄作這些事?」耶穌回答他們說:「你們拆毀這座聖殿,三天之內,我要把它重建起來。」猶太人就說:「這座聖殿建築了四十六年,你在三天之內就會重建起它來嗎?」但耶穌所提的聖所,是指衪自己的身體。所以,當衪所死者中復活以後,衪的門徒就想起了衪曾說過這話,便相信了聖經和耶穌說過的話。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慶節時,有許多人看見衪所行的神跡,便信從了衪;耶穌卻不信任他們,因為衪認識眾人;衪並不需要誰告訴衪,人是怎樣的,因為衪認識人心裏有什麼。

讀經:出20:1-17;詠19;格前1:22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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