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

2011/12/30 聖家節 (Luke2:22-40)

路加福音二:22-40

按梅瑟的法律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他們便帶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,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:『凡開胎首生的男性,應祝聖於上主。』並該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獻上祭物: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。那時,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,名叫西默盎。這人正義虔誠,期待以色列的安慰,而且聖神也在他身上。他曾蒙聖神啟示:自己在未看見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決見不到死亡。他因聖神的感動,進了聖殿;那時,抱著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,要按著法律的慣例為衪行禮。西默盎就雙臂接過衪來,讚美天主說:「主啊!現在可照你的話,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!因為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,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: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。」他的父親和母親就驚異他關於耶穌所說的這些話。西默盎祝福了他們,又向衪的母親瑪利亞說:「看,這孩子已被立定,為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和復起,並成為反對的記號-至於妳,要有一把利劍刺透妳的心靈-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。」
又有一位女先知亞納,是阿協爾支派法奴耳的女兒,已上了年紀。她出閣後,與丈夫同居了七年,以後就守寡,直到八十四歲。她齋戒祈禱,晝夜事奉天主,總不離開聖殿。正在那時刻,她也前來稱謝天主,並向一切希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,講論這孩子。他們按著上主的法律,行完了一切,使返回了加里肋亞,他們的本城納匝肋。孩子漸漸長大而強壯,充滿智慧,天主的恩寵常在衪身上。

讀經:創15:1-6,21:1-3;詠105;希11:8,11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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