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3月7日 星期日

2021/3/7 四旬期第三主日(John 2:13-25)

若望福音2:13-25

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,耶穌便上了耶路撒冷。在殿院裡,他發見了賣牛、羊、鴿子的,和坐在錢莊上兌換銀錢的人,就用繩索做了一條鞭子,把眾人連羊帶牛,從殿院都趕出去,傾倒了換錢者的銀錢,推翻了他們的桌子;給賣鴿子的人說:「把這些東西從這裡拿出去,不要使我父的殿宇成為商場。」他的門徒就想起了經上記載的:『我對你殿宇所懷的熱忱,把我耗盡』的話。猶太人便追問他說:「你給我們顯什麼神跡,證明你有權柄作這些事?」耶穌回答他們說:「你們拆毀這座聖殿,三天之內,我要把它重建起來。」猶太人就說:「這座聖殿建築了四十六年,你在三天之內就會重建起它來嗎?」但耶穌所提的聖所,是指他自己的身體。所以,當他從死者中復活以後,他的門徒就想起了他曾說過這話,便相信了聖經和耶穌說過的話。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慶節時,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,便信從了他;耶穌卻不信任他們,因為他認識眾人;他並不需要誰告訴他,人是怎樣的,因為他認識在人心裡有什 麼。
讀經:出20:1-17;詠19;格前1:22-25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