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17日 星期四

2017/8/17 (Matthew18:21-19:1)

瑪竇福音18:21-19:1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多次?直到七次嗎?」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:直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個七次。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,要同他的僕人算賬。他開始算賬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『塔冷通』的,因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,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都變賣來還債。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罷!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。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。但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『德納』的同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罷!我必還給你。可是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裡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你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。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耶穌講完這些話以後,就離開加里肋亞,來到約旦河對岸的猶太境內。
蘇3:7-11,13-17;詠1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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