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日 星期四

2017/2/2 獻耶穌於聖殿慶日 (Luke2:22-32)

路加福音2:22-32
按梅瑟的法律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他們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,就如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:『凡開胎首生的男性,應祝聖於上主。』並該照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獻上祭物: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。那時,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,名叫西默盎。這人正義虔誠,期待著以色列的安慰,而且聖神也在他身上。他曾蒙聖神啟示:自己在未看見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決見不到死亡。他因聖神的感動,進了聖殿;那時,抱著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,要按著法律的慣例為他行禮。西默盎就雙臂接過他來,讚美天主說:「主啊!現在可照你的話,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!因為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,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: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。」
拉3:1-4;詠24;希2:14-18

常年期第四週星期四
馬爾谷福音6:7~13
耶穌叫來十二門徒,開始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,賜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,囑咐他們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,什麼也不要帶:不要帶食物,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在腰帶裡帶銅錢;卻要穿鞋,不要穿兩件內衣。又對他們說:「你們無論在那裡,進了一家,就住在那裡,直到從那裡離去;無論何處不接待你們,或不聽從你們,你們就從那裡出去,拂去你們腳下的塵土,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。」他們就出去宣講,使人悔改,並驅逐了許多魔鬼,且給許多病人傅油,治好了他們。
希12:18~19,21~24;482~33~4910~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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