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19日 星期日

2017/2/19 常年期第七主日 (Matthew5:38-48)

瑪竇福音5:38-48
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我卻對你們說:不要抵抗惡人;而且,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,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。那願與你爭訟,拿你的內衣的,你連外衣也讓給他。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,你就同他走兩千步。求你的,就給他;願向你借貸的,你不要拒絕。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你應愛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!』我卻對你們說: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,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,因為他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?稅吏不是也這樣作嗎?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,你們作了什麼特別的呢?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?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。」
肋19:1-2,17-18;詠103;格前3:16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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