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

2011/12/16 (John5:33-36)

若望福音五:33-36

你們曾派人到若翰那裏去,他就為真理作過證。其實我並不需要人的證據,我提及這事,只是為叫你們得救。若翰好比是一盞點著而發亮的燈,你們只一時高興享受了他的光明。但我有比若翰更大的證據,即父所託付我要我完成的工程,就是我所行的這些工程,為我作證:證明是父派遣了我。

讀經:依56:1-3,6-8;詠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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